1月26日18时许,成都地铁5号线交子大道站内,乘客张某某(女,45岁,本市人)因未佩戴口罩进站乘坐地铁,热心市民冯某某上前劝告,张某某拒绝接受并辱骂冯某某,现场地铁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劝导。随后我分局民警到达现场,对张某某法律宣讲和教育,张某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应该佩戴口罩进入地铁,加强自身防护,更不应该辱骂他人。后张某某向冯某某道歉,双方达成谅解。警方提醒: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要求,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1月26日晚发布的《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0第2号)要求,“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予以拒载”,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自觉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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