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吸引了众许多野生动物和鸟类在此栖息逗留。每年10月至来年4月,数万只鸟类途经金山,这时也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鸟类现象的高发期。近期,金山区林业站就办结了一起相关案件。
案件源于今年1月14日,金山分局亭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亭林镇红阳西北侧林地有人非法猎捕,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电动车车牌号,查询到居住在松江区的袁某有非法猎捕嫌疑,民警同金山区林业站工作人员前往该地址检查,抓捕非法猎捕嫌疑人袁某,在嫌疑人袁某家中发现疑似珠颈斑鸠30只,有非法猎捕嫌疑。随后将其带到派出所,经讯问,嫌疑人袁某如实供述其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
之后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案件移送至金山区林业站进行查处后,经过询问和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情节,认定违法行为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最后金山区林业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珠颈斑鸠23只、斑鸫1只,并处罚款人民币28800元。
违法行为人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惨痛,究其初衷是为了卧床的妻子补身体,结果差点锒铛入狱,最后也承担了相应的后果与责任。
秋冬季节是金山地区张网捕鸟的高发时期,据不完全统计,金山区每年拆除非法猎捕网具达1000多张。接下来金山区林业站将积极组建巡查队伍,加强林地内专项巡查工作,打击张网捕鸟现象,庇护林地生境内野生动物,构建林地内生态平衡。
今年3月24日,金山区对外发布了禁猎区通告,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将金山区全区域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金山区全行政区域内非法猎捕任何野生动物,违者将按禁猎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