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消息,嘉峪关市群众张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当地发布《关于全面停止城区固定回收网点回收业务的通知》,以“一刀切”方式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清理,导致个体经营户难以经营,长远看也不利于城区垃圾回收和环境保护。
国办督查室收到张先生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将其列为核查办理事项,转甘肃省政府办理。
甘肃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立即组织核查办理。经核查,2020年7月嘉峪关市下发《关于全面停止城区固定回收网点回收业务的通知》,全面停止了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业务。经督查研判,这一做法不符合甘肃省政府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对此,嘉峪关市政府立行立改,废止《关于全面停止城区固定回收网点回收业务的通知》,制定发布《关于推行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对原“一刀切”清理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做法进行彻底整改。新政策对符合标准的城区回收网点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标准的回收网点,市政府将帮助其整改或引导其迁至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经营。其中,对符合搬迁补助发放条件且自愿搬迁的回收网点,市政府将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