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上铁运输检察院供图
东方网记者刘理10月20日报道:因对判决结果不满,年过七旬的男子苏某某大闹地铁站某蛋糕店,持刀恐吓他人。
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近日,苏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临近圣诞,地铁站某面包店店员刘某某和胡某热情地招呼着客人。此时,年近七旬的男子苏某某走了进来。他神色怪异,突然之间将收银台上的蛋糕和其他商品扫到地上,情绪异常激动,并向收银区走去。
店员刘某某和胡某急忙上前阻拦,这名男子随即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喝令店员不要靠近自己。
据了解,苏某某与家中亲戚因经济纠纷引发了民事诉讼,他对判决结果极度不满,无法化解心中怨气,导致其与家人之间也矛盾渐深无法调解。
面对苏某某手持刀具突如其来的恐吓,店员刘某某和胡某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刘某某赶紧跑到地铁站警务室报警求救。民警到场后,与苏某某展开了长时间的沟通,期间苏某某肆意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双方在店内僵持大约20分钟,导致店内无法正常营业,且造成了地铁该区域内大量人群围观。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被告人苏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定苏某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