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2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外汇局拟进一步扩大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政策试点规模,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宏观审慎管理。
她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将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发放100亿美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
王春英说,外汇局将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统筹考虑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以及申请主体跨境投资需求、资产管理规模、风险管理能力、递交申请次序和已有额度使用情况等因素,推进QDII相关工作,并继续定期在外汇局政府网站上公布QDII额度最新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当前,外部环境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可能进一步加大,对境内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王春英提醒,境内主体要依法、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切实有效管控风险。
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王春英表示,这包括进一步推进债券市场开放,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管理改革,稳步扩大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等。
“我们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推进资本市场开放政策和渠道整合,把现行管道式的、分市场的、区域性的开放模式逐步转向统一的制度规则性开放,提高跨境投融资交易的便利。”王春英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