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裸聊”遭敲诈的被害人,竟成为敲诈团伙的帮凶,专门给其他受害人发送威胁短信,还赚了不少钱……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公安分局曹行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名男子参与“裸聊敲诈”犯罪活动。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于今年3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
令人诧异的是,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曹某自己也是“裸聊敲诈”的受害人。从受害人到加害者,曹某究竟经历了什么?
2021年2月14日,一位“美女”通过QQ加曹某好友,一番交流后,曹某下载了一个软件,与“美女”开始激情裸聊。让曹某傻眼的是,事后对方竟发来了他的裸聊截图、高清头像和通讯录信息,并威胁曹某支付3000元,不然就把曹某的裸照发给他的通讯录好友。
并不富裕的曹某随即向对方展示支付宝和微信余额,表明自己没钱。谁知“美女”却提出“以劳抵债”,让曹某入伙“她”的团队,负责转发已经编辑好的威胁短信和照片,每发一条信息给5元的好处费。曹某同意了。
在随后两周时间内,曹某共发送近2000条敲诈短信,共计获利人民币近8000元。不仅如此,发现生财之道的曹某,还将两个朋友发展为下线,帮他一起发送威胁短信。
目前,曹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需要提醒的是,以“裸聊”为诱饵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完) |